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图书馆制度【优秀范文】,供大家参考。
1化州市实验中学图书馆规章制度
一、 化州市实验中学图书馆读者须知 1 .
读者须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进入图书馆,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2. 读者在馆内要讲究卫生, 保持安静。
3.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, 禁止使用明火器具, 不准擅自使用本馆电 源。
4. 经防盗门出入书库或阅览室, 如遇监测系统报警或管理人员抽查, 请读 者自觉予以配合。
5. 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资料, 借阅证不能转借他人使用, 若发现,
本馆将暂停双方借阅资格。
未经他人允许盗用他人借阅证借书的视为偷 盗, 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6. 读者遗失借阅证后应及时来馆挂失, 挂失前被他人冒借的图书资料, 由 该读者承担赔偿责任。
7. 读者借好书刊后, 请检查书刊是否污损(如划线、 标注、 污渍、 撕毁等)
,发现问题, 请交由管理人员确认处理, 否则办理归还手续时, 将按有关 规定处理。
8. 偷盗图书资料和图书馆设备的将上报学校, 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、 化州市实验中学图书馆借书规则 1 .
本馆图书主要供本校师生借阅, 所有读者凭借阅证借阅。
2. 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 不得转借他人。
3. 教职工每人限借 3 册图书, 每册图书借期为 30 天; 学生每人限借 1 册 图书, 每册图书借期为 1 5 天。
4. 借期内未阅完的图书, 可以续借一次。
学生续借期为 1 5 天, 教职工续 借期为 30 天。
5. 读者所借图书资料应按时归还, 逾期未还者, 将按每册每天 0.3 元予以 处罚。
26. 随书光盘和磁带与图书分开借还, 暂不对读者开架。
读者可委托工作人 员查找, 每位读者须压证借阅, 借期为 7 天。
7. 本馆所藏的工具书和珍藏书籍(如字典、 词典、 珍藏本等)
, 只供读者 在本室阅览, 一律不能借出。
8. 读者应爱护图书, 切勿遗失、 污损、 剪切图书, 也不要在书上批注, 圈 点, 折页标记。
如有上述情况发生, 按不同情节予以批评教育, 并责令 按章赔偿。
9. 办理借书手续前, 读者应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污损, 如有污损, 须向工作 人员声明, 由本馆加盖印记。
否则, 还书时发现污损, 应由借书人负责 赔偿。
1 0. 读者在馆内要保持安静, 讲究卫生, 文明礼貌。
严禁随地吐痰, 乱扔纸 屑杂物, 本馆严禁吸烟、 吃零食。
1 1 . 对偷窃图书的, 将报告学校予以处分。
1 2. 读者调离学校或毕业前应归还图书资料, 否则我馆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。三、 化州市实验中学阅览室阅览规则 1 . 本室所陈列的现刊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读, 不能外借。
2. 教职工限借过期刊两册, 每册可借 30 天。
逾期按每册每天 0.3 元处以超 期罚款。
学生可在室内阅览过刊。
3. 读者进入书刊存放区需凭借阅证换取代书板,每人每次限取一种报刊阅 读, 阅后经工作人员检查完毕, 放回原处。
4. 请保持安静, 勿大声喧哗, 请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, 拔打、 接听电话请 到室外。
5. 保持室内整洁, 不要随意移动桌椅, 不要乱丢纸屑, 不得随地吐痰, 严 禁在室内抽烟。
6. 爱护图书资料, 严禁撕页、 剪切和涂画、 标注报刊资料, 一经发现将视 情况按原价五至十倍予以罚款, 偷窃报刊资料的除处以罚款外, 还要报 告学校予以处分。
7. 如遇防盗门报警或工作人员抽查, 请读者自觉予以配合。
8. 读者违反借阅规则, 情节严重的工作人员有权暂停或取消其阅览资格。
3四、 化州市实验中学图书馆遗失损坏图书资料赔偿办法 图书馆的图书资料是学校教学、 科研的重要资源, 为了保障馆藏图书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, 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, 以便更好地为师生服务, 特制定本办法。
1 、 读者借阅图书资料后, 要立即检查, 如发现污损等情况, 应交给本馆工作人员加盖印记, 以分清责任。
2、 读者对图书资料如有批注、 涂改、 卷折、 污损等情况, 其损坏程度较轻,不影响内容完整者, 按原价付 1 0-50%的赔偿金。
3、 读者对图书如有严重污损、 剪割、 撕毁等情况, 就按遗失图书处理并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4、 读者严重损坏或遗失图书, 应购买原书的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, 并付加工费 5 元。
(赔偿后损坏图书资料可退给赔偿人)
。
否则按下列规定, 折付赔偿金:
⑴.单卷本图书, 复本量三册以上的图书按原价的 2 倍赔偿, 复本量一至两 册的图书按原价的 3 倍赔偿。
馆藏 1 0 年以上, 复本量少于 3 册的图书,按原价的 5-1 0 倍赔偿。
⑵.多卷本图书, 按整套定价赔偿, 单册有定价的按单价的 3 倍赔偿。
⑶. 报刊, 按全年报刊订购费赔偿。
⑷. 对丢失或严重损坏的随书光盘和磁带作如下处理:
①本馆有该光盘或磁带的复本, 读者可自行复制, 交还本馆。
②本馆没有该光盘或磁带的复本, 读者可以购买相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(附 光盘或磁带)
作为赔偿。
否则按原书价的 2 倍进行赔偿。
5、 读者以平装书赔偿精装书应补齐差价。
6、 读者遗失或损坏图书资料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, 否则超期归还, 超期罚款照章计算。
7、 读者遗失的图书资料赔偿后, 从赔偿之日起 1 个月内找到原图书资料, 且无损坏的, 可将原书退回本馆, 本馆根据赔款记录退回赔偿金。
4五、 化州市实验中学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 1 、
办理借阅证的范围:
学院所有教职工和在校学生。
2、 办证手续 学生在入学后, 以图书馆通知为准, 以班为单位统一到图书馆办理。
3、 借阅证的使用:
⑴. 我馆发放的借阅证既可用于图书资料借还, 又可用于图书资料阅览。
⑵. 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, 不得转借他人。
⑶. 使用他人已挂失的借阅证借阅图书资料者, 视为偷盗图书资料, 按所借 图书资料的价格予以罚款。
⑷. 读者遗失借阅证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, 挂失前被他人冒借的图书资料由 持证人负责赔偿。
4.借阅证的失效:
⑴. 借阅证已被挂失;
⑵. 读者已调离学校;
⑶. 读者已办理毕业或退学手续;
⑷. 借阅证条形、 姓名、 相片模糊不清或残缺不全。
5.借阅证的补发和注销 ⑴. 读者可在挂失借阅证后, 到图书馆申请补发。
⑵. 教职工调离学校, 学生毕业需到图书馆还清图书资料, 办理退证注销手 续。
⑶. 学生毕业退证需以班为单位, 统一到图书馆办理。
⑷. 对未交清罚款和未还清图书资料者, 否则我馆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。
六、 本馆规定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。